打算离婚,这三件事情做了会后悔

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”这句话他是否也曾经对你讲过!当爱情已成往事,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,这三件事情千万不要做。
第一、千万不要恶意转移财产
实践性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前都会偷偷转移财产,比如:将财产转移到父母、兄弟姐妹名下,或者进行大额消费、转账减少银行账户余额,亦或者私下变卖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。但由于经验不足留下蛛丝马迹,只要对方申请法院调查流水,很容易就发现存在转移财产的痕迹,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,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恶意转移财产,从而被对方多分财产。
专业家事律师卢卫卫律师建议大家 ,合理保护个人财产,不要试图隐瞒或恶意转移。如果担心对方转移财产,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,避免财产损失。
第二、千万不要伤害了孩子
离婚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事情,还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。很多夫妻吵架根本不顾孩子是否在旁边;有些父母甚至不要孩子;有些父母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母亲怀化;有些父母为了争夺抚养权将孩子藏起来等等,这些行为都严重伤害了孩子幼小的心灵,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影响。 卢卫卫律师建议大家,不要在孩子面前贬低对方;不要利用孩子作为筹码,争夺抚养权,而是要考虑孩子跟着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成长; 不要忽视孩子的情绪,孩子也需要父母双方的爱,即便是离婚了,也要尽量给孩子父爱和母爱,告诉孩子:“即便离婚了,爸爸妈妈依然爱你。”
第三、千万不要相信口头承诺
卢律师办理过很多离婚案件,当事人来咨询卢律师之前,很多人都碍于情面相信对方的口头承诺,觉得对方口头承诺就够了,比如:“离婚后我每月给你一万。”“房子名字先不变,以后给孩子。”
作为专业家事律师,卢卫卫律师提醒大家,千万别信口头承诺,只有书面协议才有法律效力!所有涉及财产、孩子抚养的约定,必须落在白纸黑字的协议上,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,对方就很难反悔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。
无论是协议离婚,还是诉讼离婚,细节决定成败。孔子曰:“君子慎始,差若毫厘,缪以千里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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